近日, 我院按照四川省卫计委《关于开展护工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77号)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本市一家护理服务有限公司为我院住院患者生活护理服务单位,成立了专业的“护理员服务管理中心”。
据了解,“护理员服务管理中心”成立后,在我院从事陪护的人员,需经健康体检、岗前培训和专业基本技能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护理员服务管理中心”的成立,能够规范管理住院患者生活护理服务,减轻患者及家属的“后顾之忧”,促进患者早日康复。
(胡炀/文)